开县下乡创业推进办法
开县下乡创业推进办法
为鼓励全民创业兴业,形成城市资源下乡创业热潮,发展农业农村经济,促进农民快速增收致富,特制定本办法。一、主要目标放手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、城镇个体私营业主、城镇居民到农村投资兴业,下乡创办、领办、联办各类农村经济实体。——2011年,新增下乡创业150户以上,投资0.3亿元,实现产值0.4亿元,带动就业400人。——2015年,累计新增下乡创业1000户以上,累计投资2.5亿元,实现产值3.5亿元,带动就业3500人。二、推进措施(一)宣传创业政策。充分利用开县电视台、开县广播电台、开州日报、开县农业信息网、户外宣传广告等载体,广泛宣传《开县鼓励城市资源下乡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暂行办法》等创业政策和创业典型,引导和激励创业者深入农村创新业、创大业。(二)开展创业培训。整合阳光工程培训、移民培训、扶贫培训、农民创业培训等项目,以职业院校、技工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为阵地,对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人员,开展创业项目培训和创业实训活动。加快形成系统、长效、规范、实用的创业培训机制,通过组织拟创人员参加模拟创业和见习活动,提升创业技能,增强创业本领,提高创业能力,加强培训后续服务,提高创业成功率。(三)策划创业项目。以镇乡街道为主体,结合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优势,充分利用土地分类集中成果,依托农村土地专业合作社,突出发展特色产业。每个村要策划和包装1—2个市场前景广、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发展项目,定期举办创业项目发布会,积极为城市资源下乡搭建创业平台。(四)强化创业扶持。认真落实各类创业政策,改善创业环境。加大金融创新力度,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农村房屋产权、林权抵押贷款,优先对城市资源下乡从事农业开发的业主或企业给予贷款贴息支持。将城市资源下乡创业纳入微型企业范围,给予扶持。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,改善农业基础条件,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,对城市资源下乡从事农业开发的基础设施优先给予改善。三、保障条件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成立下乡创业指导站,由县农委主任任站长,指导站办公室设在县农委,负责指导站的日常协调工作。(二)强化协作配合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下乡创业工作,把下乡创业工作与年度工作紧密结合起来,及时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达到推进城市资源下乡创业目标。(三)健全考核体系。建立完善下乡创业工作考核办法,将下乡创业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后分解到各责任部门,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县委、县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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